如何识破招生中介借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名义进行诈骗的骗局
发布者:继教自考办公室 2015-07-17 已阅人次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示:如何识破招生中介借自学考试
“专本衔接”名义进行诈骗的骗局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我区个别招生中介借“专本衔接”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考生入学的新闻。随后,广西民族大学和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分别就此事发表声明,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其予以关注处理。当前正值普通高考招生录取阶段,为提高考生及家长防骗意识,正确认识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以下简称专本衔接)试点工作,避免考生混淆各类学历教育形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作出特别提示:
一、我区专本衔接试点政策,是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和普通高校的学科优势,打通不同教育形式间衔接和沟通的渠道,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为高职高专在校生提供取得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专业学历机会的政策。高职高专院校根据各自的生源状况和办学条件,确定本校自考衔接专业和主考高校(即我区本科院校),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学考试专本衔接试点工作。届时,学有余力的高职高专在校生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本校开办的衔接专业的助学辅导班,员工的报名报考、学习活动由学校统一管理。根据相关政策,专本衔接的员工完成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以及毕业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将获得国家承认的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高校副署盖章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文凭;符合主考高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还可以向主考高校申请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我区专本衔接试点工作是属于自学考试范畴的一种学历教育形式,它与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函授专升本、普通高等教育中的专升本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是完全不同的学历教育形式。这几类学历教育形式本身是正规的,但是教育部严禁高等学校开展恶性生源竞争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不允许高校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凡将此几类教育形式混淆进行宣传的行为,均可认定为虚假宣传。
三、我区专本衔接试点招生宣传对象,仅限已列入国家计划、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员工,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及助学辅导必须在高职高专校内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面向社会考生、高中毕业生宣传和组织生源,以及在本校外设置报名点和安排教学活动,均违反我区专本衔接试点政策。
四、考生要参加专本衔接,前提是考生已经被高职高专院校正式录取,获得教育部学籍注册(员工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学信档案中查到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并在高职高专院校上学期间,参加正规的自学考试报名。未通过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即使以某种方式进入高校,也无法享受我区专本衔接试点政策。请广大考生特别是低分考生注意,违反常理的许诺,违反高考录取规律的招生录取方式,必是别有用心的机构和个人设置的陷阱,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谨防受骗。